1.日本学前教育课程的组织与实施方式?
学前教育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幼儿发展为本。
课程应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与发展机会;课程应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课程应尊重幼儿学习与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1、确立以促进幼儿和谐发展为取向的课程目标促进所有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全面和谐发展是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因此,要从生活习惯、规则意识、学习能力、情感与自我意识、审美情趣等方面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同时也要为幼儿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所需要的能力奠定最初的基础。
2、构建以整合、开放为特点的课程内容根据幼儿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直接的、整体的体验,将课程内容整合为共同生活、探索世界、表达表现等领域,并以幼儿参与的多种活动,包括生活活动、运动、学习活动和游戏活动为核心,设计、组织课程的具体内容,同时,充分注意不同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与渗透,增强课程内容与生活的联系,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各种教育资源,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发挥课程的整体效应,关注课程的动态生成。3、凸现以活动、体验为特点的课程实施教育内容和要求,融于幼儿生活、运动、学习、游戏等多种活动中,课程实施强调活动性和体验性。
强调活动的教育价值,注重活动的过程体验,优化教与学的方式。整体地考虑活动的预期目标与活动的展开过程,使幼儿在获得经验的同时,发展认知能力,丰富情感体验。
课程实施强调计划性与灵活性的统一,集体、小组与个别活动相结合,教师要充分发挥教育机智,抓住最佳教育时机,以适应幼儿个体差异。4、实施以发展为导向的课程评价充分发挥课程评价的反馈调节功能,多渠道收集有关幼儿发展状况、教师教育行为及幼儿园课程建设的信息和意见,并与改进措施相衔接,逐步形成通过评价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发展和幼儿园发展的有效机制。
根据课程目标,改进和完善原有的幼儿发展评价体系和方法,着重探索过程性评价和个别化评价,发挥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的不同作用,突出质性评价在学前教育中的优势。要建立教师发展性评价的体系,重视教师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强调教师对自己的教育理念、教育态度、教育行为和教育效果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5、落实以民主为原则的课程管理要发挥幼儿园和教师在课程建设上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强调规范要求的基础上,更突出民主性,依据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为幼儿园和教师开展个别化教育创造条件。
要增强课程选择性,赋予幼儿园和教师合理的自主权,允许不同条件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园幼儿的特点对课程进行园本化的设计。要调动教师与幼儿积极的互动中,促进课程的生成,形成有效的课程运行机制,为引导幼儿园个性化的发展,满足幼儿与教师自我发展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保障。
2.日本幼儿教育发展的特点是什么?
一、日本举国上下重视幼儿教育: 在日本,人们对幼儿教育的作用有着深刻的认识。
“留给子女最富贵的财富不是金钱而是教育”已成为许多家长的座右铬,许多妇女一结婚就放弃工作,开始为将要降生的孩子作精心准备。她们纷纷进短期大学、母亲训练班等,学习如何实施幼儿家庭教育。
社会上各个方面也都很重视培养下一代,许多工厂向幼儿园开放,设立专门的接待日。如面包工厂让幼儿参观生产面包的简单过程,并讲解简单的道理。
日本土地最为紧张,但他们尽量给幼儿园盖平房,为的是把幼儿园的危险系数减到最小。 日本国内从上到下,为何如此重视幼儿教育呢?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受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冲击。
日本是一个自然资源极为贫乏的国家,它的发展靠的是科学技术。因此十分重视教育。
科学技术与教育的关系在日本尤为密切。科学技术每前进一步,都对教育产生巨大的影响。
第三次科技革命的三个特点对幼儿教育的影响是日本重视幼儿教育的重要原因。二是受早期智力开发研究成果的推动。
60年代以来,大学教授伏见猛弥的英才研究所的研究促进了人们对幼儿教育的重视。此外,日本不仅在大学和研究所加强了对幼儿进行早期智力开发的研究,而且幼儿园也普遍开展科学研究。
幼儿教育的科研成果也使家长和社会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早期教育的巨大作用,因而更加重视发展幼儿教育事业。 二、日本幼儿园发展速度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幼儿园发展速度快是日本幼儿教育的突出特点。
在60年代,3-6岁幼儿入园率为26。9%,到1976年,2-6岁的幼儿的入园率达到63。
5%,可以说是翻了一番多。到1981年,4-5岁的幼儿的入园率达到100%。
日本幼儿园比英、美晚创办半个世纪,发展速度却超过了他们。为什么其入园率上升得如此之快呢?除了举国上下高度重视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
经济的发展既为幼儿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也对幼儿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教育内部分析,还有两个原因。
其一,他们认为经过幼儿园的过渡,幼儿可顺利地从家族进入社会,较早地在集体中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变化的能力。其二,他们认识到如果不较早地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上学后,他们的学习能力便显著地不如受过幼儿园教育的儿童。
三、日本重视幼教师资的培养和提高: 在日本,幼儿园教师誉为人生的第一个良师益友,是重要的智力启蒙者,因此,文部省十分重视幼儿园教师的培养的和提高,早在1949年就颁布了>,要求知识广博,专业知识丰富,在修完大学所规定的学分,经过严格的考试后,才能取得教师录用资格。 目前,日本有300所大学和短期大学设有学前教育专业。
学生毕业后发给委任证,证书分两级,一级证书授予普通大学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二级证书授予大学里学习两年,获得62个学分者。此外,还有临时证书,它授予报考幼儿园教养员的高中毕业生中的合格者。
他们只能当助理教养员。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并且获得规定的学分后,经鉴定合格者可获得正式证书。
据1977年统计,持五级和二级证书的教养员已占96。5%持临时证书的只占3。
5%。近年来,教师队伍的水平又提高了一步,四年制大学毕业生的比例逐年增长。
因为文部省增设了四年制幼教师资培训课程,并充实了教育内容。 为了集人才于幼儿教育领域,日本大幅度地提高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
对志愿任教的学生实行奖励制度。幼儿园教师受到社会各界的尊敬。
其工资比一般国家的公务员高出20%左右。所以报考幼儿教育专业的人很多,有可能选手选拔到更优秀的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四、日本重视幼儿的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日本文部省注意协调幼儿园、家庭、社会三者对儿童实施的教育。他们在提高父母的教养水平上狠下功夫,主要通过两个渠道:一是学校教育,即从中学起就为女生开设家政课程,短期大学开设家政系等。
二是作为社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一环来培训父母,例如开办“母亲班”、“双亲班”等。 学习班分两种,一种是以幼儿的父母为对象的学习班,另一种是以即将做父母的人为对象的学习班。
他们学习内容大致是幼儿心理学、生理卫生、家庭教育等。文部省每年定期编印有关家庭教育的资料,都、道、府、县或指定的城市设立“儿童指导所”,专门指导儿童健康和教育等工作。
此外,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许多儿童公园、游戏场、儿童之家、儿童馆等设施,专供儿童游戏和学习。电视、广播、书刊、报纸等都有幼儿教育的领地。
五、日本重视立法,实施科学管理: 重视幼儿教育立法,以法律为依据,是日本幼儿教育迅速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重要原因。 日本涉及幼儿保教方面的立法很多,如>、>、>、>、>、>等。
这些法规既保护了幼儿及其受教育的各种权益,又使幼儿园、保育所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总之,日本幼儿教育是很有特点的,有许多反映幼儿教育规律的经验,但并非完美无缺。
可贵的是他们自己对所存在的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并在第三次教育改革中努力改善。 日本幼儿教育当前的问题有: 1、各地区发展不平衡。
2、幼儿园与保育所之间很难保持联系和统一课程,因为前。
3.日本学前教育理念和方式对你将来工作有什么启示
日本学前教育的现状
日本的学前公共教育机构是从明治维新后发展起来的,二战中遭到致命的打击,至二战后才随经济的发展得以恢复和发展。当前日本学前教育可从以下几方面概括说明。1:学前教育立法日本很早就认识到学前教育的重大作用,早在1889年,日本就制定了幼儿园规则,明确规定了幼儿教育的目标;此后在1890年又制定了新的幼儿园规则;1899年颁布《幼儿教育设施及设备规则》;1926年文部省制定《幼儿园令》和《幼儿园法这施细则》。二战以后,随经济的迅速恢复和社会、政治、教育的重大改革,学前教育很快复兴,这期间也颁布了许多涉及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包括:《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公立学校设施灾害恢复费用国库负担法》,《私立学校振兴令》,《生活保护法》,《儿童福利法》,《儿童福利设施最低标准》,在《宪法》和《教职员许可法及其实行法》中,对学前教育也有要求。具体针对学前教育的法规有:《幼儿园设置标准》,《幼儿园教育要领》和《保育所指南》。这些法律和法规既保护了幼儿的权益,又使幼儿园、保育所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本的教育立法一方面促进了学前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使国家便于管理,使学前教育的目标得以快速、高效地实现,发挥其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
4.中日学前教育的差异 这个从什么角度写好呢
从生活环境和制度给予的外部条件来写最合适.
首先你可以确定学前的孩子所要面对的问题,而不是孩子本身.
因为孩子本身是白纸.没有太多的内容.问题的关键是孩子将被灌输成什么样子.这些都是社会为背景的内容,而这些内容的具象化,必然是社会环境所形成的"生存空间".这才是主要矛盾.
其次,将忧患意识作为一个如影随形的辅助主线插入整篇来描述,你的对比文字就能获得,意想不到的视角.特别是现代后工业世代下所生的孩子所要应付的问题.
把中日之间抛开历史问题后,剥茧抽丝描述竞争对比,便是你要的本质.
5.日本的教育制度是怎样的
学制结构 日本战后教育改革,建立了“六三三四制”的学校教育体制。
《学校教育法》规定,“所谓学校,系指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以及幼儿园。” 三、各级各类教育 1.学前教育 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有两种:一是幼儿园,属于学校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招收3~6岁幼儿,由文部省领导;另一种是保育所,属于福利机构,招收从出生到6岁的幼儿,由厚生省领导。
《学校教育法》规定,幼儿园的教育目标: (1)培养健康、安全、幸福地生活所需要的日常习惯,并使其身体的各种机能得到和谐的发展。 (2)让幼儿在幼儿园内体验集体生活,培养幼儿初步具有喜欢过集体生活和团结互助、自主、自律的精神。
(3)培养幼儿正确理解和对待其周围的社会生活现象的萌芽观念。 (4)指导幼儿正确地使用语言,培养他们对童话、连环画等的兴趣。
(5)通过音乐、游戏、连环画等方法,培养幼儿对创作表现发生兴趣。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分为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和表现5个领域。
2.初等教育 日本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是单一的六年制小学,儿童满6周岁入学,12周岁毕业,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新学年从4月份开学,多数小学采用三学期体制,三学期之间分别为暑假、寒假和春假。
日本小学的教育目的是适应儿童的身心发展,实施初等普通教育。 3.中等教育 日本的中等教育分初中和高中两个阶段,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完成阶段。
(1)初级中学。《学校教育法》规定,初中是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适应学生的身心发展,实施中等普通教育,目标有三:培养学生作为国家与社会的一员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教授社会所需职业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培养劳动的态度以及根据个性选择出路的能力;促进校内外的社会活动,正确引导学生的情感,培养公证的判断能力。
学制为三年。 教育内容由各学科课程、道德和特别活动构成。
教学内容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国语、社会、数学、理科、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等八门,选修课的种类在第一学年主要是外语,第二学年为音乐、美术、保健体育、技术与家庭以及外语。
第三学年除在必修的八门课程中选择外,还有外语等。 (2)高级中学。
《学校教育法》规定:高中是在初中教育的基础上,以实施高级普通教育和专门教育为目的,实现三个目标:进一步发展和扩充初中教育的成果,培养学生成为对国家与社会有作为的建设者所必需的素质;使学生能自觉地根据社会的需要和个人的特点,选择将来的出路,提高普通教养,掌握专业技能;形成对社会有深广的理解和健全的批判能力,形成个性。 高中学制三年,种类较多,通常按学科划分为普通、职业和综合三类,按授课方式分为全日制、定时制和函授制三种形式。
5.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已经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结构。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大类,从学术水平上看,日本的高等教育是三级结构: 第一级结构是短期大学和高等专门学校。
以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和培养实际生活能力为目的。 第二级结构是4年制大学,包括综合大学、多科大学和单科大学。
第三级结构是研究生院,包括设置在学部的研究科和研究生院大学,旨在“教授和研究学术理论及应用,深究其奥义和促进文化发展”。 日本大学的教学采取学科目制和讲座制两种形式。
所谓学科目制就是按照必要的科目设置课程和安排教师上课;讲座制则是根据专业设置在同专业中开设一定的专业讲座,并根据讲座安排教师。 日本大学有科研的传统,主要任务是从事基础理论研究,重视科研尽可能与教学结合,注重协作和开展共同研究,特别强调为产业服务,试图建立“官、产、学三位一体”的科研体制,集中政府、企业和大学的科研力量联合攻关,开展创造性的研究和培养高水平的开拓人才,推动大学由模仿型科研向创造型科研方向转变。
6.师范教育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封闭式师范教育改为开放型的教师养成教育。根据《教育职员许可法》的规定,一般大学毕业生如果修得所规定的学分,可获得教师许可证。
日本教师养成教育课程有国家基准,一般是通过国家的法律及文部省令和通知等来规定。1988年新改定的教育职员许可法规定,教师养成教育课程要设有一般教育科目、专门科目和教育专业科目。
在日本,成为中小学教师一般要经过三次审查与考试:第一次是在大学毕业时提交毕业论文,第二次是符合规定者领取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教师许可证,第三次是参加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举办的教师任用考试。公立学校教师的任用主要由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负责。
各都道府县举行的教师任用选拔考试,除了教养与专业方面的笔试之外,还采用面试、技能测验和体力测验、作文与论文、适应性检查以及兴趣小组活动、社会服务活动的经历和教育实习的成绩等多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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